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三严禁”、“四不准”的通知
- 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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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2019届毕业生:
我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校就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教育部 “三严禁”、“四不准”的就业工作要求发布如下:
“三严禁”即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请用人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三严禁”、“四不准”要求,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向华体会首页,官方入口招生就业办公室反映。
联 系 人:徐老师、袁老师
联系电话:0519-6987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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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