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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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建筑艺术学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我国《职业教育法》,并于5月1日起实施。5月13日上午,建筑艺术学院党总支中心组成员集体学习,副院长张清波领学,会议由党总支书记袁平主持,会议形式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召开。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是一部规范和引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律,学习中大家一致认为,该法首次明确了职业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法律地位。《职业教育法》开宗明义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在法律层面确立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和职业学校学生的法律权利。《职业教育法》畅通了职业院校学生的升学通道,从法律上破除了职业教育“断头路”的问题。其二,职业教育大有可为。《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加快培养各方面技术技能人才”,让我们信心倍增、力量倍增、干劲倍增,我们将坚守教育初心使命,不负时代、不辱使命,开拓创新、踔厉奋发,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职业教育。
最后,党总支书记袁平作总结。建筑艺术学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要求,对标学校“双高建设”“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高质量推进学院各项工作;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力争实现强专业、促产业、创机会的“弯道超车”,在职业教育的春天里绽放光芒;坚持工学结合、育训并举,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让技能人才出新出彩!(文/郭军忠 图/靖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