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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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和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苏教语〔2017〕1号)精神,今年5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共有101所高校上报了自查材料。经过学校自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我校被认定为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院校。
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华体会首页,官方入口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章程》。同时,根据《华体会首页,官方入口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要求,我校成立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院系负责人构成。下设办公室(简称“语委办”),负责语委会日常工作,语委办设在教务处,其工作列入部门年度计划中,把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用语言文字规范化铸就学校新文化。
我校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积极举办各类语言类活动,通过举办朗诵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主持人大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学生在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在不断的历练中得到了提升,也提高了自身素养,同时也促进了我校语言文字环境建设;同时,依托晨曦文学社、辩论协会、吟诵协会、“青橙”新媒体记者社团等学生活动组织,在普通话的宣传、动员、教育、示范等方面,引导师生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人文素养,有效丰富了校园文化。
今后,学校将继续扎实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增强师生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文/孟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