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青春留常”公积金政策座谈会
  • 时间: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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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招就处

为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促进在常高校毕业生留常就业创业,助力常州市“532”发展战略实施,2023年2月21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陈彩霞、副主任周翔,建行常州分行住房信贷部总经理邹春雷、经理刘雨,建行钟楼支行副行长姚巍、建行白云支行行长许星慧等一行6人应邀前来我校参加“青春留常”公积金政策座谈会。我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毛浩生出席会议。

毛浩生代表学校致欢迎词,并扼要介绍了学校发展历程、近年来“双高建设”情况。毛浩生指出,“青春留常”公积金政策的出台,充分彰显了常州市委市政府对人才兴市的战略思考,也是吸引在常高校毕业生留常就业创业的“民生实事”。毛浩生表示,作为在常高校一员,学校一定会将公积金支持毕业生留常就业这个利好政策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以生为本,立足地方,努力作出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有使命和贡献。

陈彩霞表示,“青春留常”公积金政策是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常州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制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自2022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陈彩霞介绍,毕业生毕业前与在常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或毕业前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当年12月份之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可获得首次缴存补贴300元;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生,毕业次年的7月份前在常州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的,可获得留常缴存补贴2500元;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在常州市首次购房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单笔贷款可在实际贷款金额基础上增加最高20万元的贷款支持。陈彩霞对我校2022年“青春留常”公积金政策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做好2023年公积金支持毕业生“青春留常”政策的个人账户设立、补贴发放方式和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介绍。

与会“中心-学校-银行”三方人员围绕“青春留常”公积金政策的意向对象、操作细则、实施流程等方面进行充分交流,并就后续的具体推进举措展开讨论。

会议由我校招生就业处处长徐筱明主持。招生就业处就业负责同志、各二级学院就业辅导员等参加会议。(编辑/徐筱明 图/华志良)